混合销售与兼营 |
混合销售与兼营
混合销售
特征:”一项“销售应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(“同时”发生,有从属之分)
纳税规定:主营业务是什么就按什么税目、税率交税
举例:
货物混合销售:百货商场销售商品(13%)
同时提供运输服务(9%)
→→ 执行13%
服务混合销售:娱乐城提供娱乐服务(6%)
同时销售酒水饮料(13%)
→→执行6%
兼营
特征:”两项或以上“销售行为涉及多个税目
(不针对同一购买者,也不是同一项销售行为)
纳税规定:按不同税目、税率分别核算分别缴纳;
未分别核算从高适用(国家不吃亏原则)
举例:
某公司从事建筑设计(6%)
并承接建筑工程(9%)
煤矿销售工业用煤(13%)
并销售居民用煤(9%)
商场(13%)经营美食城(6%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