税收与税法
税收的法律制度
税收
概念
指以国家为主体,为实现国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,按照法定标准,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形式
特征
强制性、无偿性、固定性
税法
主体:各级税务机关+海关、纳税义务人
客体:征税对象
税法实体法构成要素
纳税人
依法直接负有纳税义务人的自然人(包括个体经营者)、法人和其它组织
征税对象
是纳税的客体,是征税与不征税的界限,是区别不同税种的重要标志
税目
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
税率(核心要素)
是计算税额的尺度,是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
累进税率:全额累进,超额累进(个人所得税中的综合所得),超率累进(土地增值税)
形式:比例税率,定额税率,累进税率
计税依据
从价计征
应纳税额=销售额*定额税率
从量计征
应纳税额=销售数量*定额税率
复合计征
应纳税额=销售额*定额税率+销售数量*定额税率
税收优惠
起征点
不到不征,一到全征
免征额
不到不征,到了超过部分征(个人综合所得5000元、月的扣除费用)
纳税环节
流转税在生产和流通环节纳税,所得税在分配环节纳税
纳税期限
按期纳税,按次纳税,按期 预激年终汇算清激
纳税地点
财产所在地,经济活动发生地,机构所在地,报关地
法律责任
对违法国家税法规定的行为人采取的处罚措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