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<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>的通知》(国土资厅发〔2016〕38号)规定:“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方式实施项目建设时,相关用地需要有偿使用的”,“可将通过竞争方式确定项目投资主体和用地者的环节合并实施”。
《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<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>的通知》(国土资厅发〔2016〕38号)规定:“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方式实施项目建设时,相关用地需要有偿使用的”,“可将通过竞争方式确定项目投资主体和用地者的环节合并实施”。
《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<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>的通知》(国土资厅发〔2016〕38号)规定:“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方式实施项目建设时,相关用地需要有偿使用的”,“可将通过竞争方式确定项目投资主体和用地者的环节合并实施”。
《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(PPP)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》